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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筹设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信息来源于:兴义在线 发布时间:2012/5/22
事项名称: 申请筹设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事项类型: 未注明
是否许可: 是
是否即办件: 非即办件
申报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审批条件: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报材料齐全。
法律依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办理程序:
1、申请: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 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
2、受理:对正式申报民办培训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审核:受理正式设立民办培训学校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组织人员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审核;4、经过审核,履行审批程序, 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5、颁发许可证。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是否收费: 非收费事项
收费标准: 无
相关材料下载: 无
电话:010-61744288 传真:010-61744588 邮箱:union#cc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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